福州滨海新城2024年第8号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和西皋变电站220kv高压线迁改工程砂石土的处置权(砂石土估算量429.59万m3)
1、福州滨海新城2024年第8号地块产生砂石土。
该项目区位于长乐区南东157°方向,直距约24.81km,行政区划隶属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西皋自然村。项目区东南侧约600m为G228国道,附近有约1.65km水泥公路通往西皋自然村。项目区分为七个地块(总面积为181.4亩),地块二至地块七已与设计标高持平,故本次土石方估算工作仅对地块一进行,估算面积为132.58亩,估算地块设计最低整平标高和面积见下表:
序号
地块名称
设计整平标高(m)
估算面积(亩)
1
地块一(A)
+17.10
132.58亩
2
地块一(B)
+16.10
该地块土石方估算范围面积为132.58亩,砂石土总量为428.8万m³,其中残坡积层(土层)为24.0万m³,强-中风化层为23.1万m³,新鲜凝灰岩石方量为381.7万m³(可加工成建筑用碎石),上述情况仅作参考,非对出让标的实际情况的承诺。
买受人组织施工单位按照滨海新城2024年第8号地块场地平整设计图纸依规进行场地平整,前期施工需配合该地块西皋变电站220kv高压线迁改工程施工,避免采挖施工与高压线迁改施工安全造成相互影响。项目场地平整前,开发场地平整项目涉及高边坡的,买受人须根据项目总平面图和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图制定场地开挖方案和安全专篇,方案应符合生态和安全等要求,由处置业主区领航公司组织区资规、林业、应急管理、水利、生态环境和松下镇等相关单位和专家组进行审查。买受人应取得施工等相关许可,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场地开挖方案组织开挖。买受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施工,认真履行砂石土开采及施工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超出批准的平面范围和竖向控制高程进行开采。若出现买受人不按照方案随意施工作业情形,由此引起的纠纷和损失均由买受人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赔偿,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西皋变电站 220kV 高压线迁改工程产生砂石土。
该项目位于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与福清交界处,东邻滨海新城2023年第8号地块和滨海新城2024年第8号地块项目,总长度约7.89km,其中J04-J05暗挖隧道段产生多余砂石土量为7911.716m³。
该项目砂石土由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采挖施工,采挖隧道产生的砂石土堆放在项目区范围内,采取即挖即运方式,不另行安排场地进行堆放,买受人自行与施工单位对接,施工单位按照工期倒排表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开挖工作,买受人同步进场运输采挖隧道产生的砂石土,并自行负责后续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作。
起拍价:人民币5210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42万元。
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处置时限: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