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大坪顶警报中心招租

日期:2024-11-28 00:00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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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大坪顶警报中心简介
 
    马尾大坪顶警报中心位于马尾区马尾镇船政社区沿山西路12号,为四层钢混建筑(四层为泵房),产权建筑面积2748.72平方米,平均层高约为2.8米;所处位置环境宜人,东至沿山佳园,南至沿山支路,西至沿山西路,北至福州开发区职专中学;三面可望闽江海口景观,交通较为便利。
    1、意向竞价方需书面承诺承租后两年内实际投入的改造提升投资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其中第一年改造提升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承租方需在交易后签订租赁合同时向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交纳履行该条款专项保证金20万元。
承租方需在承租后第一年及第二年结束后半年内分别出具上一年度改造提升投资金额的第三方审计报告。若未按时出具审计报告或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体现的改造提升投资额未达到上述要求,属承租方违约,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行该条款专项保证金20万元,以及没收租赁合同违约的三个月押金;若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约定要求,履行该条款专项保证金20万元可全额无息退还。
    2、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所整体转租,在不影响主营用途的情况下,承租方若将部分场所分租,需向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提交书面报告,经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此部分场所分租给第三方,并在5日内向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报备分租协议,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第三方不得再次转租,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到位,否则同样按承租方违约处理。
    详情请联系方先生:3816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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