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南路8-2号店面(原岐阳南路1024号)3年租赁权
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南路8-2号店面(原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南路1024号)于2004年建成,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使用面积为30.46㎡,位于地上1层,有夹层及独立卫生间,平面布局较好,目前为空置状态。
1.标的位置及面积: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南路8-2号店面(原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南路1024号),房屋面积30.46㎡,夹层面积8.45㎡。
2.经营范围:该房屋仅作商业、办公等用途使用,未经我中心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3.租金:每月租金2750元,每季度租金8250元。
4.租期:3年。
5.承租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