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吴航街道三峰路223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5㎡)
1、本次出租的标的坐落于长乐区吴航街道三峰路223号店面,租赁期三年。该店面原租赁合同2024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属租赁状态,未清场,无权证,产权属出租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所有,无免租期,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有优先权人,若优先权人在报名截止日交纳保证金报名参与竞买,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租金为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六个月的租金和房屋使用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额),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拍卖成交后,待承租人按约定付清租金、房屋使用押金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完成线上签章确认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按店面现状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