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2025-02期交易公告(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长乐段多余石方处置权)
受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2月28日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公开拍卖:标的编号CLQ2025002-001: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长乐段多余石方处置权(处置石方方量为56.51万立方米);起拍价:人民币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拍卖成交价的20%。
一、竞买人具备条件和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良好的企业法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在2021年11月之后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报名提供材料:竞买人的需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非当年成立的企业还需提供上年度年度报告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严重违法、无失信记录的截图以及2021年11月之后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等报名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须在2025年2月26日16:00前以本单位的账户用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达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811130101150053987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用途须注明:长CLQ2025002-001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时间为准)或者足额汇达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并在2025年2月26日16:00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fzsggzyjyfwzx.cn/FZ获取公开拍卖的拍卖会资料提交申请及上传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将报名签字的纸质材料送达拍卖人处核验校对,待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后方成为竞买人。否则将不予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
三、特别说明:
1.各意向竞买人宜提早一至两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避免因竞价资格审核未通过且此时已超出报名时限而无法重新提交报名。
2.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四、特别事项告知
1.买受人(指买受人注册地在长乐区的企业法人或以买受人注册地在长乐区的分支机构)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与石方处置项目业主(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长乐段多余石方处置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临时存放点的租金共计人民币91.5万元/年(不含税价),处置工期为12个月。
2.本项目石方开挖工作由福州机场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按照工期陆续开挖实施。其中A2标段运输至猴屿乡浮岐村白岩地块临时存放点,A3标段运输至潭头镇文溪村废弃塑料厂地块临时存放点,买受人在临时存放点取运。A4标段由施工单位负责开挖至项目现场,买受人在须项目现场处配合施工单位即挖即运,并及时将拍卖标的外运出去,A4标段不提供临时存放点。目前有部分石方存放在A2、A3标段临时存放点(具体以拍卖时看样为准),委托方对此不做承诺。
3.本次处置的多余石方量56.51万m³系从A2、A3、A4标段项目陆续产出(A2标段产出石方量33.51万m³,A3标段产出石方量17万m³,A4标段产出石方量6万m³),最终计量以现场实际经过磅确认后以“t”为单位计量,容重按2.17t/m³计算。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完成石方取运工作。
4.本次出让标的现场不提供加工场所,多余石方由买受人自行生产、加工、销售。为确保石方进出的工程量核对,买受人需自行与福州机场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属地乡镇协商地磅设置对接问题。
5.在《出让合同》签订完成前,场地租金费用由各标段施工单位支付;若因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滞后导致超出处置时间未处置完成,场地租金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负责支付;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场地租金费用等由买受人负责支付,逾期的场地收费金额按人民币91.5万元/年(不含税价)/12*逾期月数计算(不满一个月按月计算)。
6.在A2、A3标段临时存放点因买受人运输车辆调度等买受人自身原因无法出运导致临时存放点无法接收石方的,不得堆放在临时存放点超过3个日历天。为不影响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工期进度,区城投集团有权委托福州机场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等自行处置未及时取运或无法接收的石方,且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运输费、场地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超过10个日历天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任意处置买受人遗留的设备,买受人支付的全部拍卖款及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
7.在A4标段买受人应当按照委托方通知及时进场,买受人接到通知未及时进场取运标的的,每拖延进场累计一天罚款伍仟元,若拖延进场时间累计超10个日历天,则买受人应将人员和设备于10个日历天内无条件撤出工地,其剩余部分的设备按废物处理,委托方有权向买受人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且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任意处置买受人遗留的设备,买受人支付的全部拍卖款及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
8.买受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9.买受人需在长乐区注册成立成交企业的分支机构以供签订《出让合同》及缴纳税费(已在长乐区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除外)。
10.如本公告内容与《出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各方权利义务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标的简介、其他竞买事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的拍卖会资料。
看样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8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联系电话:0591-87815567、13159433880郭女士
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819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