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仓山区花溪南路与东岭路交叉口北侧的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作为“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用地。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仓山区花溪南路与东岭路交叉口北侧的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作为“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用地。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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