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储横屿组团L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晋安区横屿组团L06地块项目,选址面积为38906.52平方米(合58.36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00宗地图)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我市储备用地。由你中心负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福州市土地储备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收储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中心应按照有关土地管理及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上述收储地块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妥善安置被征收的居民和单位,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同时,收回上述地块内原权利人的权利证书,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