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宗地2022-35号、宗地2022-36号、宗地2022-37号等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事宜,已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等(见附表1)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宗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出让,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2年8月1日09时至2022年8月8日17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电子交易系统为每个竞买人随机自动生成不同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款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8月10日16时前汇至上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
拍卖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付款期限:分二期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按50%、50%比例支付。
2.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3.跨境人民币及美元竞买保证金的专用银行账户为:
(1)跨境人民币账户(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4169788712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E
或大额人行支付行号:104391010002
(2)美元账户(境内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69760504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3)美元账户(境外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69760503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E
拟用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须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三方签订托管结算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或拟用美元缴纳保证金的拍卖申请人,其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8月8日16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六、竞买报名要求
1.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2.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宗地2022-35号出让年限为30年,产业准入类型为新一代信息与生产性服务产业、生物产业与节能环保、工业设计与创意,投资强度600万元/亩;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晋安区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项目须配建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和176个车位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分别按照5990元/平方米、14.46万元/个回购,用于对接安置。
宗地2022-36号出让年限为30年,产业准入类型为新一代信息与生产性服务产业、生物产业与节能环保、工业设计与创意,投资强度约600万元/亩;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晋安区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项目须配建建筑面积21500平方米和172个车位由晋安区指定单位分别按照6990元/平方米、15万元/个回购,用于对接安置。
宗地2022-35号、宗地2022-36号有关回购安置、分割销售、产权登记等事宜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执行。
3.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开竣工时间:项目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4.本次出让项目绿色建筑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具体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查验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5.受让人同意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6.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7.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8.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9.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2年8月1日09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1.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83371665、83309368、83317376(规划方面)
2.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591—83339715
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83306027、15260477201、15394401750
网址:http://zygh.fuzhou.gov.cn
http://fzsggzyjyfwzx.cn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