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榕发改政策[2020]10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0]38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加强督促指导。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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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改政策[2020]10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0]38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加强督促指导。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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