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7]131号)文件,现将2018年市属中职国家助学金预算资金148.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文件要求,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扣除掉涉农专业在校生的10%评审)。
二、此次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按各校2017年11月份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全年受助资金进行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采用中职资助卡发放形式。各校应及时、足额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挪用、滞留中职资助专项资金。严格公示管理,做好中职助学金的公示工作。对违规的有关学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市属民办学校按以往账号下拨经费,账号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专此通知
附件:下达2018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