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 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闽教基〔2020〕33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实验操作合格性测试要求》(闽教基〔2021〕1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11月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2020级普通高中在校生。
(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市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三)2017级、2018级、2019级需要参加重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或结业生。
二、测试时间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时间为11月27日~12月6日。
三、测试办法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时长为20分钟,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从样卷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进行测试。各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测试,测试期间市会考办将同福州教育研究院有关人员下校巡考检查。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考生报名以学校为单位,通过“福建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考系统)报名,户籍在五城区的社会考生到市会考办报名,户籍在七县(市)区的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会考办报名,报名与2022年1月省级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二)领卷。七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测试样卷时间为11月25日,五城区学校领取测试样卷的时间为11月26日上午8:30—11:00,领取地点为福州市东部办公区2号楼1105。五城区学校领取样卷时请随带学校介绍信、实验操作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施考办法及工作人员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七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请随带介绍信及各校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日程安排总表。
(三)成绩上报。请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学考系统(成绩管理—考查成绩)进行成绩处理并上报审批,再从学考系统中打印一份成绩(须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五城区学校直接报市会考办审核。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成绩后存档,并在学考系统中提交审核流程。
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举办会议、会展及考试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4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考〔2020〕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实验操作测试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校要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测试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测试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各校要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制定实验操作测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测试场所、印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落到实处。各校应设置多条体温检测通道、隔离医学观察室、备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配备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知识和测试安全培训,对测试场所和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三)测试前14天开始,各校应组织考生和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各考区会考办、各校应组织考生认真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对“六类考生”[六类考生:1.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3.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4.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5.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6.“八闽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要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全面覆盖、不漏一人,并通知这些考生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测试当天,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六类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测试。
(四)测试期间,所有考生进入校园(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测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测试,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可回原考场继续参加测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应安排到隔离考场参加测试。
(六)每场测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间距,避免聚集。考生离开考场而尚未离开考点,要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由医务专家小组研判是否要送相关医疗机构处置;与隔离考场的考生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由医务专家小组研判是否在原地等候。
六、其他要求
(一)各校应认真做好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并成立实验操作测试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主考,具体负责抽调工作人员,准备实验操作测试相关器材、安排实验操作测试时间,复制测试试卷和试卷保密等工作。
(二)学校的进场走道、候考处、考场、出场走道要张贴明显的“单行道”路线标志,避免进场与离场考生有相互接触的机会。
(三)考生在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
(四)考生试卷上须含考生号、班级、姓名、座位号等信息,由学校保留一个月,以便抽查。
(五)学校必须按照上报的测试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测试,变更测试时间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市会考办,经市会考办同意后方可更改。测试期间市会考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学校当天没有组织学生测试,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该校本次测试资格。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