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试行网上申请免考的通知

日期:2017-08-10 15:13 来源:自考办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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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广大考生办理免考手续,简化办理程序。经研究决定,从二00七年上半年开始,对需要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代码:0051、0052)试行网上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凡在我省自考办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NIT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笔试单项合格证、NIT中“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一律在福建自考网(http://www.fjzk.com.cn)考籍系统中申请免考。
    2、系统要求考生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3、“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二月一日到五月七日、 下半年:八月一日到十一月七日。
    4、如果在网上申请时遇到非学历证书库与自考考籍库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考生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自考办办理。
    5、在外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笔试单项合格证、NIT中“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全格证书的考生仍按原规定在当地自考办办理申请免考手续。
    6、用其实证书免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代码:0051、0052)的考生,仍按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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