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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辅导培训会
日期:2021-07-01 17:08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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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上午,福州市教育局在福州市书生实验学校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辅导培训会,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民管办负责人和市属民办中小学校负责人、各县(市)区民办高中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吴玉姜律师作专题培训,她从举办者方面的调整、民办学校方面的调整、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监督管理、政府相关责任内容的调整、民办学校方面的调整、办学过程承担法律责任情况的变化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会上,福州市书生实验学校、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分别介绍了规范办学体会。市教育局强调要认真办学,牢牢把握“守法纪、讲诚信”生命线;要端正办学定位,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要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的大方向不变。同时,要求下一阶段各县(市)区要有序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行为整治行动,加强收费和财务监管力度;要求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民促法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办学,进一步规范学校组织机构设置、财务收费管理、招生宣传和教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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