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0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幼儿园线上教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榕教初〔2022〕1号)精神,确保特殊时期我市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教师线上课堂教学有标可循、有据可依,福州教育研究院研制出台了《福州市中小学线上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榕教院研〔2022〕19号),该评价体系以“学生主体、教师主导”为基本理念,包含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5个评价要点。各校要以此为线上教学质量评价参考,教研部门将加强市、县(区)、校各级网上巡课,引导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自我评价,确保线上教学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