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
第一部分,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主要从鼓励到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开发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农业现代化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等七个方面,发掘基层岗位,努力让更多毕业生“下得去”。
第二部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的扶持。主要从加强基层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拓展创业融资渠道,加大创业补贴力度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三部分,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保障措施。主要从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工作能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完善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顺畅流动机制,加强其他待遇保障等七个方面,提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能力和基层工作待遇保障。
第四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开展宣传表彰、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政策实施。
三、《实施意见》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在总结我市现有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基础上,扩大对象范围,加大扶持力度,突出支持创业,完善保障措施。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方面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一是
2、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就业岗位。
3、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继续教育、农业项目申报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引领示范作用。继续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招聘千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村务工作者计划。
(二)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扶持方面
1、加强基层创业平台建设。建设福州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
2、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试点推动食药领域“多证合一”。
3、拓展创业融资渠道。发挥车库咖啡海峡两岸青年创业投资天使基金作用,投资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创新等项目,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壮大。
4、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创业租金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三)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保障措施方面
1、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工作能力。加大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力度,将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制度环境。
3、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
4、加强其他待遇保障。在我市人才储备中心登记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在领取生活补助期间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及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可以继续领取生活补助至正常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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