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29号)的文件精神,截至2018年4月份共受理28家小型微型企业高校毕业生149人的社保补贴申请、2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6人社保补贴申请。经审核,该30家企业155人符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小微企业社保、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标准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测算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896.09元/月)。此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8.8368万元(肆拾捌万捌仟叁佰陆拾捌元)。
现将福州市2018年第一批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5日。在此期间,对发放补贴人员有异议的,请向我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1-86251529
电子邮箱:fzrcsc@163.com
附件:1.2018年第一批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汇总表(小微企业)
2.2018年第一批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汇总表(自主创业)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