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福州市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临时住宿的通知

日期:2020-06-10 10:30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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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毕业生:

  今年受疫情影响,为帮助有意在福州求职就业的福州市区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榕求职就业的住宿问题,引导更多人才留榕就业创业,我局将提供求职就业临时住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以外生源,除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外,有意愿留榕求职就业的,均可提出留榕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寄存行李的申请。

  二、申报途径

  毕业生关注“福e聘”微信公众号,在“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毕业生身份证(港澳台学生提供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到证(或学校推荐函、就业单位推荐函,推荐函内容参考附件1)、八闽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入住时提供五日内检测报告)。

  四、住宿及行李寄存

  市人事人才中心在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予以申请确认。各住宿管理方(市人才储备中心、长乐滨海新城、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申请确认通知后根据住宿床位数量以及寄存间情况二个工作日内与申请者确认具体事宜。

  (一)住宿人数目前市人才储备中心可提供150名、长乐滨海新城可提供300名、高新区可提供100名,共计550名毕业生短期免费住宿。

  (二)住宿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免费住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期满需腾出临时住宿,以便安排其他毕业生。毕业生在收到住宿通知起2天日内未入住的,或入住后连续5天不住宿的,视同放弃住宿。住宿床位将由管理方收回,另行安排其他毕业生。

  (三)行李寄存。行李寄存应使用行李箱(规格:26寸以下)打包完整,行李数量不超过2个,贵重物品不提供寄存。寄存时间原则上不超3个月,期满无人认领将做回收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入住毕业生符合我市人才储备条件的,可向市人事人才中心申请纳入我市人才储备,并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二)入住毕业生创业或灵活就业,可向市人才储备中心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园、滨海新城电子信息集团、中国福州留创园(滨海分园)、高新区孵化园等申请免费工位支持。

  附件:

  1.学校推荐函或就业单位推荐函

  2.福州市人才储备政策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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