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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