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安居型商品住房Ⅰ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审核情况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20〕49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安居型商品住房Ⅰ型(人才)保障对象资格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0〕159号)精神,截至10月26日申报结束,共受理人才限价房申请3147人(次)。经初审、公示、终审等程序,共审核通过人才保障家庭1988户。其中,审核通过人员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由房管部门另行组织核查。11月25日,我局已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函转市国有房产中心。
附件:《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安居型商品住房Ⅰ型(人才)保障对象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