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奖补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
现就《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奖补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4号)第二条“对各类用工调剂平台给予用工调剂补贴”规定的申请流程补充通知如下:
调剂员工前备案:“各类用工调剂平台调剂前,应先向调剂平台注册地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调整为“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重点企业调剂员工前,应先向接收调剂员工的企业注册地所属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补充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开始用工调剂的,可按此规定进行补充备案。”
符合奖补条件后,向备案的县(市)区、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材料申请补贴。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