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出台背景
时间:2017-08-02 11:04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通过。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市名城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