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名城委 时间:2022-01-10 15: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办法》)和《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名城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683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名城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市名城委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份;通过“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专题门户网站,对除涉密信息外的政策、文件等各类行政信息及时主动发布,2021年动态发布44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持续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公开单位权责清单,推动全力配置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统一对外发布历史建筑修缮方案审查和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监管等事项,并明确办理流程等具体信息,以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紧密结合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保留建筑征收保护利用的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加以公布,主动做好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工作;完成并在相应的网站上公开委主办、承办以及协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共计22件,及时回应关切;委党组会等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委制定的规章制度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给予公开,推动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当年市财政统一要求,2021年度内委预、决算信息均主动公开;定期公开公用车辆租赁情况及公务接待相关信息,做到“三公”经费公开常态化,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等,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受理群众个人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其中,信函申请和邮件申请各1件,均已按时答复群众,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发挥好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并实施《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内容等具体事项;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要求做好专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的更新和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站安全管理;并管好用好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夯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保障。2021年内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审查制度,相关信息均经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委日常一线干部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等范畴加以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名城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还有待提升。2022年将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加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探索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提升办事服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落实、促发展、促服务,积极助力全市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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