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19-06-18 21:10
    根据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一组于6月17日开始,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政治巡察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突出政治建设,紧扣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落实整改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州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方式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若对市名城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对巡察工作有意见建议等,可直接向市委巡察一组反映。同时,市委巡察一组在市名城委设置了意见箱,欢迎全体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联系电话:0591-86216813(来电时间:8:00—20:00)
    邮政信箱地址:福州市邮政信箱B05008号中共福州市委巡察一组
来源: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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