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关--法规监督处
时间:2020-03-13 11:25
 

法规监督处

 
 

 

1.组织起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2.负责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以及行政复议等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

 

4.依法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5.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6.协调所在地政府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

来源:市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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