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文化交流处
时间:2020-03-13 11:22
 

文化交流处

 
 

 

1.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遗产资源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组织开展特色文化研究,制定文化资源合理利用有关政策;

 

2.参与利用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旅游规划编制,监督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和文化业态规划,推动文化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3.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品牌创建工作;

 

4.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

 

 

5.负责“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三坊七巷)办公室”工作。

来源:市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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