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明确了申报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和福建省历史文化街区须满足的条件标准、工作要求及申报流程等。《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文物局,福州市名城委、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漳州市自资局(名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工作,促进历史文化遗产认定公布和保护传承,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省实际,省住建厅、文物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物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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