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双公示”目录
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子项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1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人防工程报废审批 |
无 |
1.《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2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拆除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审批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3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审批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4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含3个子项) |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
1.《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5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含3个子项) |
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
1.《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6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含3个子项) |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含地铁项目)兼顾人防需要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7 |
福州市 |
行政许可 |
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 |
无 |
1.《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8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不提供警报设施安装点和条件的处罚 |
无 |
《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2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9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阻扰安装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0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1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移动、占用或者损坏警报设施的处罚 |
无 |
《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2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2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堵塞警报台通道的处罚 |
无 |
《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2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3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在警报设施专用供电设备或者线路上搭线的处罚 |
无 |
《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2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4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在警报设施及其周围30米范围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的处罚 |
无 |
《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2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5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在设置警报设施的建筑物屋顶安装广告牌等有碍警报音响传播的遮挡物的处罚 |
无 |
《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2012年6月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6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7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8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损坏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无 |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2016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9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20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21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22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无 |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四十条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23 |
福州市 |
行政处罚 |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弃物的处罚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18号)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