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3〕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我省将组织开展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企业申报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2.申请企业可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fuwu.most.gov.cn)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3.企业必须在受理截止时间(7月10日)前,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平台”(以下简称“技先平台”)上提交申报材料,并于7月10日前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七份上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4、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财政、税务、商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于7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3份,光盘7张)和认定申报汇总清单(省科技厅通知附件2)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级财政、税务、商务部门。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市局通知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fz87807955@163.com。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另需填写《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表》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表》(省科技厅通知附件3)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kjgx@126.com。
5、其它事项详见附件1。
6、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83353734 87224147
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联系电话:87833032 87807955
收件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路69号市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429室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3〕5号)
2.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2 |
|
|
|
|
|
|
|
2022年度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窗口收件信息汇总 |
|
||||||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姓名 |
经办人身份证号 |
经办人手机号 |
归属县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