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日期:2024-01-26 15:31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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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律企协作、共助产业发展,助力完善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根据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持续扎实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推动律师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深入,法律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便捷性、实效性不断增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主体特别是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合规治理机制逐步健全,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化解,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助力我市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竞争力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

  三、具体措施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本地产业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组建专家法律服务团,为相关企业提供全业务、全时空、高效便捷法律服务,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有效预防矛盾纠纷,解决法律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一)摸清企业服务需求,编制重点服务企业名录

  1.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要立足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摸排本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面临的法治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分析梳理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符合国家和我市发展战略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法律风险,引导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企业自愿参与专项行动,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2.将产业链供应链重点环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短期困难的企业、被拖欠严重的中小企业、法务合规工作基础薄弱的企业等作为这次行动优先服务重点对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属地”原则,2023年12月1日前,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编制辖区重点服务企业名录提供给县级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编制重点服务企业名录提供给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

  (二)坚持需求导向,建强法律服务队伍

  3.根据全面摸排掌握的本地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情况,2023年12月5日前,市级层面由市律师协会下设公司事务、金融证券、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专业组,县级层面由当地司法局组织遴选辖区律师所、律师,建立涵盖本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和主要法律领域的法律服务资源库,满足辖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需求。

  4.加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务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5.积极推进律企法治共建。坚持党建引领,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充分发挥党建共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组织力、凝聚力、向心力。注重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引领优秀党员律师、骨干律师带头参与。

  (三)坚持提质增效,创新法律服务方式

  6.有效发挥“三大平台”聚合效应,依托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相关企业提供现场法律服务。依托中国法网和各地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等线上服务平台或通过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开通法律服务公众号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在线咨询、网络普法、智能问答等远程服务,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

  7.探索创新服务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远程诊断、在线咨询服务,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座谈”“远程在线”“集中会诊”等多种创新服务形式,实现律师与企业间的快速高效对接,提高服务效能,扩大服务覆盖面。

  8.根据本地区主要产业类型和律师服务领域、专业特长,分门别类编制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名录,供企业自主选用,获取自助式、菜单式法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行预约服务、驻点服务、轮值服务、巡回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针对性、精准性。

  9.加强分类指导,提升精准专业服务。律师事务所要组织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主动深入各类产业园区,以问卷调查和实地咨询等方式,把脉企业需求,研讨和破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障碍,找准法律服务点,因企施策,实现需求精准匹配,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律师协会要配合省律师协会加强检查指导,推进律师事务所做好服务企业相关工作。

  (四)坚持提升素养,组织法律政策宣讲

  10.开展送法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堂、开展法务人员培训、组织座谈交流、以案释法析理等形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国家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坚定发展信心,提升法商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1.组织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送法上门,深入开展民法典、反垄断法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和涉企典型案例培训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12.组织“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福州分团”律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经营风险防范、劳动用工等常见法律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和“以案释法”活动,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宣传讲解,引导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五)坚持全面发力,深化“法治体检”活动

  13.结合产业实际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需要法律服务支持的企业纳入服务范围,重点围绕企业经营中易发多发的股权纠纷、合同违约、债权追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担保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和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法律问题。

  14.加强律企沟通协调,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律师服务团队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入驻服务、审查合同等方式,为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为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筑牢企业法治“防火墙”,不断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15.探索建立产业发展法律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在对特定产业领域普遍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开展风险研判,提出防范处置建议,帮助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特别是法律漏洞和风险点,分析症结,对症下药,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企业增强抵御法律风险能力。

  (六)坚持维权减负,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16.结合深化律师调解工作,鼓励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产业协会、商会合作建立律师调解组织,选聘优秀律师担任调解员,发挥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通过调解渠道促进企业商事纠纷快速解决。

  17.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企业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时,要着眼于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诉累,引导企业更多通过调解、和解等渠道快速解决纠纷。聚焦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纠纷,主动提供公益性服务,切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18.强化律师调解机制。推行调解优先制度,引导、鼓励企业员工与企业通过协商、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用工法律风险诊断评估、劳动合同签订、法律决策咨询等服务,协助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七)坚持完善制度,促进企业合规管理

  19.规范企业合规管理。组织律师事务所持续与企业合作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等活动,帮助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加强专职法务团队建设,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

  20.组织“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福州分团”针对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决策审查、利益分配、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于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搭建律企协作平台,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强链,护航企业健康成长、行业良性发展、产业提质增效,共同推进企业和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有序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由市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应结合“百所联百会”活动,于2023年12月10日前制定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启动专项行动,拟定参加专项行动的律师事务所及企业名单,精心组织安排,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辖区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名单按时上报市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律师协会。有条件的地区要为参与专项行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适当的经费保障,鼓励、帮助企业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案件代理等专业服务,充分调动律师队伍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三)注重示范引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突出地方特色、行业特点,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鼓楼、台江、福清三地设立专项行动示范点或工作联系点,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行动品牌,积极探索创新,注重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市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律师协会将视情赴各地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一批先进经验,选树一批行动标杆,形成示范效应。

  (四)正向宣传激励。对于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适时进行通报表扬予以激励,并在评选表彰、示范创建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要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专项行动、提供公益服务等相关情况,纳入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律师行业评级评价的重要参考。要利用官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20日和2024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报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处及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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