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18-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8-01-08
- 标 题: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安监综函〔2018〕1号
- 发布日期:2018-01-1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1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7505535,电子邮箱:fzaj_0@126.com)。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为目的,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重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文),我局制定下发了《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今年5月,我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民声民意,现场就群众关心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进一步搭建安监部门与群众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使群众能够更直接地认识安全生产,理解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今年6月,我局还举办一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福州电视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中国安全生产报等近20家主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上,陈仁德局长通报了我市2017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并就社会关心的问题集中进行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进一步增强各方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的信心。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我局与福州市电视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图片社、福州日报户外阅报栏等新闻媒体建立了长期新闻宣传协作关系,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开设安全生产之窗,并根据宣传内容的重要性,保证每季度有一条安全生产新闻刊载在头版;每个月福州户外阅报栏LED显示屏滚动播发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条;与《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杂志建立战略合作,由《安报》和《安刊》定期策划相关宣传,每年在《中国安全生产报》上刊发专版3-4版。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我局负责筹建的福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目前项目可研已经市发改委批复同意,进入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公告等信息均及时发布在网站上,并定期公示项目进展情况。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编制及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市审改办关于融合编制权责清单的各项部署要求,对涉及我局权限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213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59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权责事项16项。
(2)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今年以来,由我局代拟的规范性文件共废止一部,具体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安委〔2016〕4号),我局已及时将相关废止的通知在局网站进行公开。
(3)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与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进行对接。
(4)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的标准规范,推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统一编码管理。所有办事指南通过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发布,共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1主项41子项。现将所有应急预案备案下放至县(市)区,方便企业。
(5)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已按照标准化统一要求,规范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服务指南、申请材料样本、办事流程等。目前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达到三星级,可以实现网上预审或办理;其中四星级事项23项,可实现网上审批,窗口即办。全部启用电子证照系统。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推动新产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业务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办的部署,市安委办下发《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7)49号),积极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经调查摸底,我市目前钢铁冶炼企业共有6家,其中福建省金盛钢铁有限公司属于铸钢企业,不在此次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范围内,其余5家在安全生产方面不存在化解过剩产能问题。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建相关栏目,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已经废除,新出台《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目前暂无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4.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今年我局牵头草拟涉及群众利益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均在发布前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前正在研究修订我局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做好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公开工作,通过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和原局门户网站现专题专栏等媒体网络渠道,每季度公开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县(市)区安监局长工作会议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提案办理”专栏,全文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各1件。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领导主管责任。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今年6月,我局举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陈仁德局长通报了我市2017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并就社会关心的问题集中进行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今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舆情。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门户网站建设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配合市数字办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关闭局门户网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福州安监”专题专栏。建立和规范运行“安全福州”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福州安监”,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健全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内部审核机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每日在微信公众号至少推送两条以上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公开文件。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今年我局共收到15件依申请信息,均及时答复。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有序运转。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
2.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经费运转。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叶军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也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保障,做好“福州安监”和“安全生产”专题专栏维护,确保我局有关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社会公众知晓。二是通过微博直接与群众沟通,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新浪微博账号共发布300余条微博,通过每日微博更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活常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我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正式开通运营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方便群众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信息7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31条;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公开信息46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12条,人事任免类公开信息7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民可以在上面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局每月向福州市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今年组织开展了对《福州市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文件的解读,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开,有效提升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深度。2017年,我局文件开展政策解读数量1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5月,我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民声民意,现场解答热点问题;6月,召开新闻发布会,陈仁德局长通报了我市2017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并就社会关心的问题集中进行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回应社会关切。
2017年,我局共收到12345诉求件69件,我局全部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答复。诉求件主要涵盖如特种作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考录、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历年来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0件;2017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均为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申请事项以要求公开与申请人投资相关的现货平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已经办理答复15件。在15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8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没有“不予公开”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以及历年来,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制度认识和学习不够到位、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等方面内容还需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事故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我市安全生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9 |
71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9 |
71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5 |
4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15 |
3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5 |
4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8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3 |
32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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