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20-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0-01-07
- 标 题: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应急函〔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01-07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1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7505535,电子邮箱:fzaj_0@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要工作有: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今年我局共发布2篇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均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6月,局长陈仁德上线市政府网站,做题为“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构建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专访,向网民介绍我市应急管理机构组建情况,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1月,局长陈仁德参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进行专题新闻发布,对我市首部烟花爆竹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解读,推动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培训,提升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同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今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舆情。二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提案办理”专栏,全文公开我局2019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件。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策解读;二是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相关解读;三是编制宣传手册,发动志愿者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现场活动,推进宣贯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切实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题公开了《关于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通报》等3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程序,保障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四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我局坚持底线思维,以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为目的,切实加强新闻媒介信息曝光的抓手作用,在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曝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自查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办事流程,由最初的受理、初审、审核、复审、办结“5个环节”,调整压缩为“3个环节”或“2个环节”;办理时限也一再压缩,所有建设项目的承诺时限全部压缩在法定时限的25%以内。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的精神,我们对原有的一些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推行告知承诺制,市级应急审批实现100%“一趟不用跑”,即办件事项达21项,部份事项已实现5星全流程网办。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能,提升执法效能。在认真梳理部门行政职权的基础上,逐项明确抽查事项、对象及依据等,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上网公布。建立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细化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监管执法工作重点、企业关停搬迁及执法人员变动调整等情况,及时对名录库进行调整。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各监管处室及时将抽查结果在局网站上公开,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福州”等公共信用平台进行对接,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守法自觉性。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已将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定材料精简到60%,精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与市审改办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相衔接,形成全市应急系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全部建设项目审批收件材料压缩在5件以内。
(5)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每个月编制许可事项公开目录,通过局网站专题向社会公开审批情况信息。组织一线重新摸排核实确定全市3020个自然灾害避灾安置点,编制《福州市自然灾害避灾安置点信息图册》,开发“掌上避灾”微信小程序,社会公众可实时掌握各个避灾点信息,第一时间取得救灾援助。
(6)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和福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场地建设等有关招标和中标信息。
3.优化服务功能,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进一步把应急许可办理事项精细化再梳理分解出三级事项12项,使办理事项总数达49,即办事项达21项。
全面深入推进“一网、一窗、一次”改革,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流程,推进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完善“一窗受理”服务,实现全部事项“一窗受理”,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个窗”。
(二)主动公开
1.公文类信息。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89条: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6条;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信息1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16条;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3条;工作信息18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13条,人事任免类公开信息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4条。我局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定期向福州市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本,方便群众上网或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2.其他主动公开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通过“信用福州”平台推送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详见下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三)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我局专题栏目。目前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有“福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专题栏目,通过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公示,持续维护网站专题,全年累计更新信息920条。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出台《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发布运行管理办法》,对平台的信息发布的内容、职责和审核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福州应急管理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进行内容更新,每次更新3至6条。收集编辑发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并根据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季节、气候等不同,分类别编辑发布企业安全警示、安全监管、防汛、防暴雨、节后复工等不同时段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生活常识等。
(六)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人事调整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也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及时制定《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榕应急〔2019〕139号)。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参加市大数据委组织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定《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印发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榕应急〔2019〕138号),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新制作数量 |
本年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0 |
47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1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 |
0 |
20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98858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主动性不强,报送的公开信息偏少;部分栏目质量不高,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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