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01-19
- 标 题: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应急函〔2021〕7号
- 发布日期:2021-01-21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1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7505535,电子邮箱:fzaj_0@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准确执行新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2020年11月制定并印发《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清单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对外公布。同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和职权的转变,及时对相应事项进行修改、调整与取消。二是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内设机构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在市政府网站福州应急管理专题机构设置栏目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主动对接省应急管理厅,及时制定出台《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意见》。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及各类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数据清、底数明”。截至2020年底,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份,清理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度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四篇,使用文字、图文等形式展示,政策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发布,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大力推广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网上办、行政审批服务邮政送递、电话网络预约办、等多种审批服务,全力助推复产复工。二是优化线上线下服务,配合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延伸,办事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申请事项办理。切实落实首问责任、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为民”和信用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办理有关事项;我局扩大采信电子证照的数量,凡能调取电子证照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确保颁发的各类证照、批文及时有效生成电子证照并入库;目前,共生成2678份电子证照并入库。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上减轻申请人的负担。四是深化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现有3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部分事项已实现5星全流程网办。梳理编制并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流程,推进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在线办结。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
1.公文类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48条,电子化率达100%,纸质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档案馆达100%。
2.其他主动公开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通过“信用福州”平台推送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详见下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三)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上申请,主要涉及消防审批和消防验收事项。我局受理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均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我局在市政府网站设有福州应急管理专题,通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初步建成了微博微信互联互通、聚合发展、工作联动的新媒体“双微”矩阵,借助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通过“双微”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也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0 |
46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2 |
2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 |
+2 |
13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41295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2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2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2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部分处室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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