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中防万宝城“9.26”渗水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时间:2018-03-28 15:4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7年9月26日,位于台江区的福州宝龙万象广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发生渗水事故,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61.7万元。 

经市政府调查组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对中防联博公司、中交隧道局、河南三建、北京中煤公司等4家责任企业提出了行政处罚,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由企业处理的意见。本起事故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安全管理不够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福州市人防办未认真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作为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福州宝龙万象广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没落实到位失察,未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市地铁公司1号线(二期)和2号线建设指挥部未认真落实地铁建设业主职责,未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市人防办、市地铁公司1号线(二期)和2号线建设指挥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一红线,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建筑行业高危特点,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对不同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存在交叉施工的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签订交叉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和履行好各自职责,要彻底改变有些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行为,切实落实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特别是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监管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要发挥监理作用,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图纸和方案施工,同时强化分包管理,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和转包。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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