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5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时间:2024-06-17 17:43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起,同比减少29起,下降53.7%;死亡19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32.1%;受伤14人,同比减少27人,下降65.9%;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53.3%;死亡2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77.8;受伤7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50%。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7起,下降50%;死亡2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75%。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

  除闽清、永泰外,其余县(市)区均发生事故,其中仓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具体如下:

  鼓楼区事故2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持平;

  台江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1人;

  仓山区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3人;

  晋安区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6起、死亡人数持平;

  马尾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长乐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5起、7人;

  福清市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4起、1人;

  闽侯县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4起、2人;

  连江县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增加1人;

  闽清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3起、2人;

  罗源县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

  永泰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减少1人;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道路运输、建筑业、渔业船舶等领域发生事故,其余领域暂未发生事故。具体如下:

  道路运输业事故22起,同比减少22起,下降50%;死亡15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1.8%;受伤14人,同比减少27人,下降65.9%。

  农林牧渔业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建筑业事故2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60%;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50%。

  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4起、4人。

  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我市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5月以来,我市发生多起典型事故,暴露出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仍不牢固。一是自建房领域风险依然突出。今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发生多起自建房坍塌事故,造成多人死伤,5月中旬,城区连续发生事故,其中5月13日,长乐区玉田镇坑田村礼堂倒塌,造成1死1伤;5月17日,仓山区建新镇建新供销社在加固修缮过程中发生坍塌,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此外,3月18日,福清市东张镇村民因擅自进场对自有民房进行修缮,在拆除老旧墙体时被垮塌墙体掩埋,造成3人死亡。二是生产经营场所火灾呈上升态势。随着气温升高,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使用增多,生产经营场所用电进入高峰期,因电器线路老化或短路、高温自燃、燃气使用不当等引发火灾事故易发多发。5月,全市生产经营场所火灾升至72起,其中,5月16日,闽侯县比亚迪4S店发生火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经初步调查,疑似电气故障引起。三是高速公路安全不容忽视。去年4-6月,我市辖区高速公路连续发生3起较大事故,累积造成10死5伤,今年5月31日,闽侯县京台高速天龙山隧道一私家车追尾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3死1伤。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针对近期雨季交通事故多发风险,全面排查我市热门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穿村过镇公路、临水临崖、通寺道路以及高速公路高填方、半填半挖、路基靠山侧易形成积水、路堑边坡(土质、软岩、特殊性岩土)等路段风险隐患。全面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大载客交通工具的安全监管,强化三轮车、面包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列管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九小场所“拆窗破网”和打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行动,紧盯“高低大化”、经营性自建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突出领域,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针对性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快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严查门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路面超速和逆行、小区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

  三要着力加强水上安全防范。当前,我市正处伏季休渔期,要加强休渔期船籍港休渔制度,切实维护伏季休渔秩序稳定。暑期将至,海滨旅游进入高峰期,要加强防溺水科普宣教,强化沿江沿海、山塘水库等涉水区域安全警示标识及网格化巡查劝导;加大海上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乡镇船舶擅自出海观光、休闲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有效防范房屋安全风险。近期福州市进入梅雨季节,汛期木屋及老旧房屋由于持续降雨坍塌风险增强,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化力量,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自建房、1990年前建成的老旧房屋、人员密集型房屋等逐一开展安全评估和鉴定,分类落实专业加固、“清人封房”等处置措施,切实防范化解房屋安全风险。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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