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 |
处罚种类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书文号 |
作出处罚机构 |
处罚日期 |
1 |
福清市太城石化有限公司 |
罚款 |
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1号)第十条 |
(榕)应急罚〔2023〕执-12号 |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3年11月10日 |
2 |
福建省闽清昱山石化有限公司 |
罚款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榕)应急罚〔2023〕执-13号 |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3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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