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十七)
时间:2023-11-14 16:52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种类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决定书文号 

作出处罚机构 

处罚日期 

1 

福清市太城石化有限公司 

罚款 

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1号)第十条 

(榕)应急罚〔2023〕执-12号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2 

福建省闽清昱山石化有限公司 

罚款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榕)应急罚〔2023〕执-13号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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