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应急企标告一[2024]1号)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综合〔2014〕9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一〔2018〕16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具备相应资质评审单位评审及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福建舜方实业有限公司闽清县坂东镇林田磨云坑建筑用凝灰岩达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编号:(闽)AQBKⅢ〔2024〕A104,有效期至:2027年7月25日。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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