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09 16:14

 

各县(市)区、高新区减灾办,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保障我市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2月8日召开的全省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高新区要提前做好部署,有效防范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气象灾害。遇有灾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灾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照行业主管原则,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旱情、森林火情、海上大风等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各县(市)区、高新区减灾办,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 

现将《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闽减办〔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 

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闽减办〔2021〕5号 

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减灾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减灾办: 

今年1月以来,我省降水持续偏少,较常年同期偏少59%。截至1月25日,全省有47个县市为气象中旱,西部北部地区有16个县市为气象重旱。预计2月我省总降水量偏少2~3成,春节期间全省气温偏高,气象干旱将进一步发展,导致我省森林火险等级增高、旱情加重、沿海可能出现大风。为加强春节期间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保障我省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天气预测预报与会商。针对当前我省的气象干旱态势,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测预报,加密观测频次,科学研判天气趋势;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的沟通联系,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分享气象灾害信息,及时会商研判天气情况,科学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二、切实做好当前抗旱保供工作。各级防汛办、气象、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监测旱情发展趋势,科学研判旱情的影响;加强用水计划管理,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依据供水对象和水库蓄水量逐库制定供水调度计划,精细调控水库,延长供水期;加快推进应急引调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积极采取打井抽水和河道提水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水源供应;对存在用水困难的地方,要落实定时定点拉水、送水,保障生活用水需求;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科学抗旱;加强节水工作,倡导节约用水。 

三、加强对森林火灾的防范。目前,我省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林业部门要督促各乡镇、林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所有(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监督、巡查、管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地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战备,高火险时段要加强巡护,及时扑灭森林火灾。 

四、加强对海上大风的防范。针对可能出现的海上大风,气象、海洋部门要加强冬春季大风监测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海上作业渔船、商船、施工平台和渡口码头、客运航线的调度管理与防范工作;文旅部门要加强滨海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五、妥善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应急部门春节前务必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面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加强冬春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走访慰问活动等有序衔接,进一步突出救助重点、增强救助实效,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根据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需要,提前做好防汛、生活救助等各类救灾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六、加强防震减灾宣传。近期,针对台湾海峡地震情况,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已对春节期间我省防震工作作了相应部署,各级减灾办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培养全社会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的防震意识,提高民众临震逃生技能,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七、安排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安排好春节假期值班计划,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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