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晋安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委编办〔2016〕11号),区司法局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2名,于11月14日下午到晋安公证处开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检查结果 |
1 |
晋安公证处 |
2024.11.14 |
翁溯炜、林同兰 |
整体情况较好,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