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晋安区司法局从检查人员中随机抽取了2名检查人员,从律师事务所名录库随机抽取了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检查结果 |
1 |
福建福晓律师事务所 |
2024.11.14 |
翁溯炜、林同兰 |
查看了办公场所、监督台、规范化标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归档卷宗较为规范,整体情况良好。支部记录部分缺失,已要求整改。 |
2 |
福建端末律师事务所 |
2024.11.15 |
翁溯炜、林同兰 |
查看了办公场所、制度公示等,符合相关规定;归档卷宗较为规范,整体情况良好。支部记录部分缺失,已要求整改。 |
3 |
福建延榕律师事务所 |
2024.11.15 |
翁溯炜、林同兰 |
查看了办公场所、监督台、规范化标识等,符合相关规定,各项制度较齐全,整体情况良好。 |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