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热管理处关于涉企收费(温泉资源费)清单的公示

2020-05-29 10:4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号: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清理整治涉企收费的通知》(榕政办发〔2020〕6号)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涉企收费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现将福州市地热管理处涉企收费(温泉资源费)清单予以公示(详见下表)。

涉企收费(温泉资源费)清单公示

收费主体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备注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营服务型收费

       

福州市地热管理处

温泉资源费

■是

口政府定价

1.《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闽人大【1991】06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07】27号文)

温泉资源费征收标准

单位:元/m3

1)公共澡堂,温泉水厂  0.50

2)居民等非经营性用户  0.90

3)桑拿宾馆等营业用户  2.00

4)温泉保护区低温水<40℃  0.30

   

口政府指导价

口否

口市场调节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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