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清理整治涉企收费的通知》(榕政办发【2020】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现将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涉企收费(污水处理费)清单予以公示(详见下表)。
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2020年5月29日
收费(污水处理费)清单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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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营服务型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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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
污水处理费 |
R是 |
R政府定价 |
榕发改价格【2016】217号 |
0.95元/吨(民用水);1.4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1.8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 |
凡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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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政府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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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否 |
口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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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