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取证
1.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执法取证照片等
3.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二、做出处罚决定
4.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三、报告备案及公示
5.1个工作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备案,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公示表,张贴于支队公示栏,支队监督科存一份。
四、录入平台
6.在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平台、福州市行政处罚网、两法衔接平台。
五、结案
7.1个工作日完成结案报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领导审批。
六、归档
8.当场行政处罚案卷编号为:(榕)新出*当罚字〔2020〕第**号。
9.经办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