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巡察公告
时间:2024-11-20 17:46

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经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1119日起,派出第一巡察组对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根据厅党组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对照厅党组相关工作安排,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和厅党组工作安排,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政治监督。

  二、巡察对象及受理范围

  本次巡察对象为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总支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时间

  2024年1119日至127日,第一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巡察时间。1119日,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

  四、联系方式

  组  长:姜永红

  副组长:张志鹏

  联系方式:0591-88800111

  (受理时间8:00—11:30、14:30—17:00)

  联系信箱所在位置:

  1.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楼二楼西侧电梯口。

  2.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82号福州财富品位酒店一楼大堂休息区吧台。

  巡察期间,第一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第一巡察组进行监督。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一巡察组   

  2024年1120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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