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四季度 精准施策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时间:2020-12-03 16:52

  近期,市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冲刺四季度”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精准施策,加大监管监测力度,加密监测频率,强化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福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将从11月15日持续至12月31日,每周开展5次机动车检测(包括3次道路尾气监督监测和2次停放地尾气监督监测)。整治重点包括国Ⅲ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和停放地柴油车。

  国Ⅲ轻型柴油车。在福州二环、三环等重要路段节点开展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查,重点拦查国Ⅲ轻型柴油客车、货车、皮卡车等容易冒黑烟的老旧柴油车,检查排气污染情况,一旦发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当场处罚并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重型柴油车。加强夜间进城的重型柴油货车监督抽查力度,对进城的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的监督抽查,重点在化工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等16个重点进城路段开展监督检查。 

  停放地柴油车。对渣土车停放地、物流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环卫、金融押运、配送快递、维修等重点单位开展监督监测。

  根据攻坚方案分工,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牵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市区道路行驶车辆以及货运车、客运车等用车大户的尾气检测,对排气超标车辆的驾驶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排气超标的货运车和客运车等车辆驾驶人还将予以处罚。对逾期未进行复检或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在媒体上公布相关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交通管理,对需进行尾气检测车辆的指挥调度,对于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的驾驶人予以处罚。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将生态环境部门抄告的排放超标车辆抄送全市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督促、指导维修检测机构按照规范做好机动车排放的维修治理;负责配合停放地尾气监督监测,提供停放地集中监督监测企业名单,对于尾气多次检测超标或者逾期未整改的超标车辆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督促用车企业落实整改。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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