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严管!严惩!
时间:2023-05-30 15:54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23年度中高考期间开展全市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环境噪声管理。
开展时间
5月至6月

检查范围
市、县建成区和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包括:
①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酒吧、KTV、歌舞厅等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行为;
③露天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场所夜间经营噪声扰民的行为;
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夜间组织开展广场舞、健身操、露天KTV以及网络直播唱歌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通知》提出:

 

要坚持分类整治与精准施策相结合、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严管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在中高考期间(即:5月23日至6月9日18时和6月17日至6月26日18时),所有在建工地要妥善安排施工时间,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各相关责任单位应严格控制在建工地夜间施工证明的审核(抢险、抢修工程除外),加强社会生活和工业企业噪声巡查和督导,确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在6月7日、8日、9日高考期间和6月24日、25日、26日中考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不得进行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严格控制一切施工作业,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等活动。


《通知》要求:

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静夜守护”夜间噪声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机制要求,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线索移交等工作,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针对广大中高考考生及家长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门作出了明确规定:

禁止在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活动。

高考、中考期间在考点周围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举报电话
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  12345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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