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1-09-06 10:31

  2021830日-202193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国家规定的办结时间

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间

实际办结时间

 

1

闽环辐证[A035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州台江区未来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王朱妹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

2026年8月29日

2021年8月30日

20

6

5

 

2

闽环辐证[A0358]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州市鼓楼区炳霖口腔诊所

陈炳霖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2026年8月30日

2021年8月31日

20

6

5

 

3

闽环辐证[A0359]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台江区恺特喵分公司

吴晶晶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1台

2026年8月31日

2021年9月1日

20

6

5

 

4

闽环辐证[A0166]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郑宝佑

使用V类放射源19枚

2026年9月1日

2021年9月2日

20

6

5

 

5

闽环辐证[A0360]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州台江兴维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张于淼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2台

2026年9月2日

2021年9月3日

20

6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市环保局窗口,邮编:35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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