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5日-7月29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2-08-01 09:19
 2022725-729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495]

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工业路9

张娟惠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724

2022725

2

闽环辐证[A0496]

福州市仓山区立德宠物医院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80号金山桔园二期景园1#楼1层03、04、05店面

吴萍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724

2022725

3

闽环辐证[A0497]

福州同道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屿后路40号福屿三区20#-22#连体一、二层店面

 郑宝萍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725

2022726

4

闽环辐证[A0088]

福州市第七医院

福建省福州市817北路238号

张郁澜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726

2022727日

5

闽环辐证[A0054 ]

闽清县总医院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 30 号

黄勤贵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726

2022727

6

闽环辐证[A0061]

福建省罗源县中医院

罗源县凤山镇西大路13号

余光清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728

20227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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