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1 |
闽环辐证[A0516] |
福州市同福医三木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岭下路37号家天下二期B组团3#楼3层02餐饮 |
郑晓玲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8月28日 |
2022年8月29日 |
2 |
闽环辐证[A0517] |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卫生院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牛眠山巷46号 |
林美琴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8月30日 |
2022年8月31日 |
3 |
闽环辐证[A0518] |
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港前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2层 |
寇光武 |
使用Ⅴ类放射源。 。 |
2027年8月30日 |
2022年8月31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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