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1 |
闽环辐证[A0139] |
福建省罗源县医院 |
罗源县东大新村3号 |
张文标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10月8日 |
2022年10月9日 |
2 |
闽环辐证[A0529] |
台江区秋榕口腔门诊部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56号2#楼1层第3号商铺 |
谢秋榕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10月8日 |
2022年10月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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