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2-11-10 08:57

20221031-114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548]

连江凤城天隆口腔门诊部

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北路8号龙华花园Ⅱ期23#一层12号店

庄文香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21030

 

20221031

2

闽环辐证[A0549]

连江县凤城镇兴华口腔诊所

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4#楼1号

吴兴华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030

 

20221031

3

闽环辐证[A0550]

福州市鼓楼区瑞辰动物缘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关荣路59号(二环路与梦山路交汇口)大梦山综合楼二层

徐洪齐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030

20221031

4

闽环辐证[A0201]

福建宏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福州市永泰县马洋工业区

善坦

使用Ⅳ类放射源。

20271031

2022111

5

闽环辐证[A0551]

罗源一若口腔门诊部

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6号东方星城B区5#楼04、05、06号

辛虹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031

2022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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